歐盟憲法中沒有宗教地位

歐盟是一個歷史上獨一無二的組織,由主權國家和平坐下來談判政治、經濟和社會互動與合作的條款。

https://www.politico.eu/article/no-place-for-religion-in-eu-constitution/

作者:埃爾弗里德•哈斯
2003
25 歐洲中部時間下午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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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鐘讀完

這是以基本普遍價值的名義實現的:和平、人類尊嚴、自由、平等、團結、多元化、輔助性和民主。這些價值觀是基督教的還是其他宗教的?談論「基督教和平」或「基督教輔助性」,或者穆斯林或佛教的人類尊嚴有什麼意義?

為什麼正在起草的歐盟憲法中提到上帝?這將是21世紀歐洲土地上通過的第一部憲法。聖經中的上帝給了我們十誡,其中之一規定上帝的名字是神聖的,並且要極其謹慎地使用。「以上帝的名義」發動了這麼多的戰爭。20世紀末歐洲大陸的最後幾場戰爭本質上仍然是宗教戰爭。

因為我是羅馬天主教徒,所以我再三強調,如果歐盟憲法提及特定的宗教價值觀,並將其視為一種信號,表明歐洲國家和社區當前的價值觀是基督教或宗教根源的產物,那麼我將深感被背叛。

在許多方面,歐洲現代法律和實踐中體現的政策和價值觀明顯背離了仍然以宗教名義實行的嚴格的不平等和不公正,特別是在性別、性行為和生殖領域。

如果歐盟憲法反映或採用「羅馬天主教人類尊嚴」,我會感到震驚,因為梵蒂岡幾乎否認其管轄範圍內的所有人權:性別平等、結婚和神職人員組建家庭的自由、領導人的選舉以及神學家的言論自由。對於羅馬教廷這樣違反《兒童權利公約》的國家來說,人的尊嚴有什麼價值?幾十年來,羅馬教廷一直掩蓋其神職人員對未成年人的性虐待行為。教廷為何拒絕簽署《歐洲人權公約》?

憲法中提及宗教對婦女有什麼好處?迄今為止,世界上哪個宗教在促進婦女平等和解放、促進婦女權利方面發揮了領導作用?

民主的合法性來源是人民的主權。基於其他合法性來源,還有許多其他可能的政治政權。因為我們是一個民主國家,所以我們可以自由地在民主政體和另一種政體之間進行選擇,如果普遍的共識是另一種政體更完美或更不完美的話。

但如果我們決定歐盟應該是一個民主國家,那麼所有其他合法性來源都必須被排除在外。在憲法中提及上帝將是放棄民主作為我們的政治制度。

在我們的憲法中不提及上帝並不意味著我們信徒需要放棄上帝是一切之源的信念:畢竟,民主保證了宗教自由。但為了確保這種自由,我們必須在歐盟憲法中省略對一般宗教,特別是基督教的提及。

如果不提及上帝的名字,所有對它的「憲法」濫用都將被避免。畢竟,無論有沒有憲法,善意的人不需要提及上帝來行善。

·  埃爾弗里德·哈斯(Elfriede Harth)是天主教徒自由選擇組織的歐洲代表。她住在法國凡爾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