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應該始終服從他們的政府嗎?

Doug Newman的專欄[1],發表於200459日在宗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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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發生了兩件事,一件是新聞報導,另一件是教會午餐後,這兩件事都圍繞著以下問題展開:基督徒是否應該總是服從政府?

第一件事件發生在加拿大。加拿大總督簽署了一項法案,將性取向列為加拿大仇恨犯罪法的受保護類別。最高可判處五年監禁。

加拿大的基督教團體聲稱[3]新法將懲罰大眾對同性戀的批評。他們擔心根據新法律,某些經文將被視為「仇恨言論」。一名薩斯喀徹溫省男子因在報紙上刊登批評同性戀的廣告而被省法院處以罰款。

如果新法律將公開閱讀某些經文視為「仇恨言論」,我問你:如果你是加拿大牧師,你會遵守這樣的法律嗎?你會把另一個實體放在上帝面前,違反第一誡嗎?或者你會違反法律嗎?

如果這樣的法律在下加拿大通過,如果你是牧師,你會遵守還是違反法律?遵守法律會將另一個實體放在上帝面前。不遵守律法就會榮耀神。

如果你了解聖經,你要麼違反法律,要麼鼓勵你的牧師違反法律。你會意識到有一個比國家更高的權威,並且你首先要尊重這個權威。(但以理書36章;使徒行傳4:195:29

第二件事發生在教堂結束後的午餐時間。討論轉向政治,我這個「麻煩製造者」問了一個問題:基督徒應該永遠服從他們地上的政府嗎?當一個女孩答應時,我請她向我展示這一點的聖經基礎。她無法引用聖經,所以我走到車上拿了一本聖經。有人引導她查閱希伯來書1317節,內容如下:

你們要依從那些引導你們的,且要順服;因他們為你們的靈魂時刻警醒,好像那將來交賬的人。你們要使他們交的時候有快樂,不至憂愁;若憂愁就與你們無益了。 

這是否意味著我們應該始終服從地上的權威?她顯然是這麼想的。我問她,如果山姆大叔要求她100%繳稅,她會付嗎?她說是的,因為「這是上帝的錢,不是我的。」哦真的嗎?那麼為什麼上帝給了我們第八誡,「不可偷盜」呢?偷東西意味著它本來就屬於別人。地上的政府必須遵守上帝的法律。

想一想。如果有人偷了她的錢包,那是「上帝的錢包而不是她的錢包」嗎?如果她的房子被燒毀,那是「上帝的房子而不是她的房子」嗎?長點腦子吧,宅女!令我驚訝的是,人們對事情應該如何發展有著如此深刻的思考,直到他們的個人利益受到威脅。

這段經文的意思是:

  • 第一世紀的基督徒應該放棄耶穌並崇拜凱撒以取悅羅馬當局嗎?
  • 耶穌應該說,『哦,好吧,我不是真正你們的王。去崇拜凱撒嗎?
  • 1850年代的基督徒應該遵守《逃亡奴隸法》並將逃跑的奴隸送回主人身邊嗎?
  • 羅莎·帕克斯應該遵守當地的種族隔離條例,把公車座位讓給那個白人嗎?
  • 美國不應該宣布脫離英國獨立嗎?
  • 基督徒不應該在納粹德國捍衛猶太人或以其他方式抵抗?
  • 沒有人應該抵抗或逃離上個世紀的眾多共產主義政權?
  • 在基督徒受迫害的國家裡,基督徒應該放棄基督而只是與他們地上的主人「相處」嗎?

奴隸是為了他人的利益而不自覺地勞動的人。如果你相信你應該將100%的勞動成果交給聯邦推銷員「因為你的政府這麼說」,那麼你就相信奴隸制。

聖經說得很清楚:我們不應該總是按照地上權威的命令行事。(請參閱本文第七段。)耶穌因自稱是上帝並因此成為凱撒的反力量而被以政治罪名「即叛國罪」釘死在十字架上。保羅的幾封信是在羅馬監獄裡寫的。約翰在流放拔摩島期間寫了《啟示錄》。這樣的例子還在繼續。

希伯來書1317節講了什麼?希伯來書13:7-19談論的是屬靈的責任,而不是政治事務。

嗯,是的,但是羅馬書13章呢?這是一個公平的問題。我不是聖經學者,所以我不會爭論英皇欽定本是否是最傑出的譯本。然而,請看一下新國際版的羅馬書13:1

「每個人都必須服從管理當局。」

現在來看看《英皇欽定本》中的羅馬書13:1

「讓每個靈魂都服從更高的力量。」

「統治當局」指的是世俗權力。另一方面,「更高的權力」統治著每個人,包括統治當局。統治當局與你我一樣,都受到上帝的審判。

如果你是牧師,宣揚基督徒應該照政府的指示去做,那你真丟臉!要麼開始教導真理,要麼退出事工!

身為基督徒,我們真正的公民身分並不在這個地球上。(腓立比書3:20)耶穌的國度不屬於這個地球。(約翰福音18:36)耶穌被「除了凱撒以外沒有王」的人處死了。(約翰福音19:15)如果你把世上萬國的要求放在上帝國之上,你就違反了第一條誡命。

平心而論,幾代牧師(以及幾代基督徒)在聖經關於政府的教導方面都被欺騙了。然而,無論你是牧師還是普通人,這都不能免除你研究聖經中關於這些事情的內容的責任。

如果你一無所有,你就會為任何事而墮落。太多的基督徒認為基督教只適用於個人事務,不適用於整個社會。這些基督徒會相信他們的政府——或至少是他們選擇的政府派系——及其走狗媒體所說的任何話,因為他們不再代表任何東西。1865年,身體奴役在這個國家消失了。精神奴役在 2004年仍然盛行。

許多基督徒寧願對聖經對這些問題的教導一無所知。當我指出聖經的教導時,他們就是不想聽。他們寧願在政黨或候選人中尋求安慰,也不願費力思考。許多人寧願死也不願思考。喬治•歐威爾《1984》中黨的口號之一是「無知就是力量」。越是無知的人,黨就越容易維持政權。當代美國人民越無知,那些對他們實施暴政的人就越容易對他們加緊箝制。事實上,許多基督徒甚至不認識我們目前的政府形式:暴政。

列寧用一個術語來形容那些相信他的政權所說的任何話的無知之人:有用的白痴。由於他們的無知,他們沒有反抗。因此,它們對蘇聯國家具有巨大價值。今天在美國,我們有數以百萬計的基督徒,他們對山姆大叔不斷推進的暴政的抵抗力為零。

當對基督徒的全面迫害來到美國時(我相信它會發生),基督徒除了自己之外沒有人應該受到責備。幾十年來,他們一直跟隨現代超級國家的潮流而行,從未認真質疑過它。引用老漫畫人物波戈的話:「我們遇到了敵人,他就是我們。」生活中沒有什麼是免費的。對於國家提供的每一個「好處」,你都會付出金錢或自由的代價。一個無所不能的國家會把自己奉為神,迫害任何反抗的人。你還會盲目地服從它嗎?是的,你。我正在和你說話你。

以西結書33:6教導說,如果守望者沒有警告即將到來的厄運,上帝將追究他的責任。如果一個基督徒順應他的國家崇拜文化的潮流,並故意否認即將到來的危險,上帝將追究他的責任。

簡而言之,如果一個基督徒相信他應該按照地上統治者所說的一切去做,那麼他就已經腦死了

我是不是太有敵意了?我想不是。耶穌並不總是友善的。稱人們為「毒蛇」並不好。我不會對那些奴役我的人說好話。我不會對那些奴役你的人說好話。如果你愛你的鄰居,你就不會讓他成為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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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作家 道格紐曼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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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格紐曼[5]是新澤西人,自1995年以來一直居住在科羅拉多州。他主持了一個名為《真理之泉》的基督教自由主義網頁 [6]。他為幾個支持自由的網頁撰寫文章。他從美國海軍預備役退役,從事銷售工作以維持他的專家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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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http://www.strike-the-root.com/sites/default/files/pictures/picture-204.jpg
[5] mailto:dougnewman@juno.com
[6] http://www.geocities.com/fountoftru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