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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墨西哥拘留所因冠狀病毒疫苗授權對縣提起訴訟
2021年3月5日
/ By
Ethan Huff
https://vaccines.news/2021-03-05-new-mexico-lawsuit-coronavirus-vaccine-mandate.html
新墨西哥州多納安娜縣(Doña
Ana)拘留中心的官員以撒·萊格萊塔(Isaac
Legareta)因拒絕接受武漢冠狀病毒(COVID-19)疫苗而被解僱,他起訴該縣負責人實施非法和違憲的疫苗命令。
該投訴針對的是縣經理費爾南多·馬西亞斯(Fernando
Macias)發佈的一項非法指令,該指令要求所有縣僱用的急救人員、警長副手、消防員和拘留中心官員接種輝瑞生物科技中國(Pfizer-BioNTech
China)病毒疫苗或莫德納中國病毒疫苗。
萊格萊塔堅持認為,要求任何人服用未經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完全批准的疫苗均違反了《食品、藥物和化妝品法》。就武漢冠狀病毒(COVID-19)疫苗而言,它們都沒有獲得正式批准,並且都在緊急使用授權(EUA)下進行管理。
輝瑞-BioNTech和莫德納的武漢病毒疫苗以及強生公司(Johnson&Johnson)的第三類疫苗在周末才獲得緊急批准,這些疫苗都正在經歷臨床試驗過程,通常需要數年的時間才能完成。 聯邦法律要求向個人充分披露關於未經批准的藥物產品,例如這些產品,解釋接受或拒絕使用該產品的選擇,拒絕使用該產品的後果(如果有的話),以及該產品可用的替代品及其好處和風險。
換句話說,沒有人可以被迫服用緊急使用授權指定的武漢冠狀病毒(COVID-19)疫苗。任何試圖強行實施該法規的人都將違反聯邦法律。
疾控中心諮詢委員會指出,緊急使用授權疫苗不能被強制使用
去年夏天,美國疾病控制及預防中心(CDC)免疫實踐諮詢委員會宣布,不能強制要求根據緊急使用授權規定發佈的疫苗。其中包括武漢冠狀病毒(COVID-19)疫苗。
在一份備忘錄中,Macias試圖聲稱,除非給該縣的僱員提供住宿,否則「由於簽約或散佈新型冠狀病毒會帶來重大的健康和安全風險,因此必須在該縣接受疫苗接種,並且是在該縣繼續就業的條件。」 萊格萊塔的訴訟解釋說,這份備忘錄侵犯了縣城員工的權利。萊加雷塔還說,他在工作中被寫了下來,並威脅要因為拒絕刺擊而丟掉工作,這也是非法的。
萊格萊塔(Legareta)在他的法律文件中附有他的上級發出的個人備忘錄,日期為2月17日,要求他提供在五天內收到刺擊的證據,否則將面臨解僱。
該訴訟尋求的是一項禁令,反對由縣終止,或恢復他在法院發佈其裁決前被解僱。根據新墨西哥州法律,如果發生報復性解僱,萊格萊塔不得尋求任何金錢賠償。
作為對拒絕接種疫苗的回應,萊格萊塔還申請了一份臨時限制令和初步禁令,禁止任何進一步的執行或紀律行動,包括可能的終止。
他在聖菲的律師南茜·安娜·迦納(Nancy
Ana Garner)此前已經向該縣發出了一份勒令停止函,以及一份即將提起訴訟的通知。迦納代表新墨西哥州「站起來」組織(New
Mexico stand Up)寫了這封信,該組織反對國家對武漢2019冠狀病毒病(COVID-19)實施嚴厲的「公共衛生緊急狀態」指令。
萊加雷塔的訴訟中還提到了拘留中心的主任布萊恩·貝克(Bryan
Baker)和本·門多薩上尉。
截至撰寫本文時,據報導,多納安娜縣的大多數第一批響應者已收到至少一劑中國病毒疫苗或獲豁免。其中包括在拘留中心工作的203名工作人員中的195名。
如果這些縣工人中的任何一個因刺擊而最終生病或死亡,很快就會有更多的訴訟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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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BioNTech、冠狀病毒、covid-19、FDA、食品和藥物管理局、非法、訴訟、授權、Moderna、輝瑞、違憲、疫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