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耶穌的道德觀點 耶穌的道德觀點是什麼?
耶穌鼓勵打奴隸:
「僕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預備,又不順他的意思行,那僕人必多受責打。」(路加福音12:47)。
他從未譴責奴隸制,融合主人與奴隸的關係在許多他的寓言中。
他做了什麼去舒緩貧窮;而不是賣一些昂貴的膏油幫助貧寒,耶穌浪費了它在他自己身上,說:
「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裡坐席的時候,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來,打破玉瓶,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有幾個人心中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這香膏可以賣三十多兩銀子賙濟窮人。」他們就向那女人生氣。耶穌說:「由他吧!為什麼難為他呢?他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要向他們行善隨時都可以;只是你們不常有我。」(馬可福音14:3-7)
婦女未被選擇作為門徒或被邀請參加最後的晚餐。
一些信徒,包括教父Origen,照字面地跟從這一節經文和閹了自己。
隱喻地,這忠告粗俗:
「因為有生來是閹人,也有被人閹的,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馬太福音19:12)
這是他的「道德」更多例子: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馬太福音 5:30 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馬太福音5:29-30,在性的文中) 。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他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馬太福音5:32)
不要為明天憂慮,因為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馬太福音6:34)
不要為自己積儹財寶在地上。(馬太福音6:19-20)
不要成為有錢人。(馬可福音10:21-25)
變賣所有東西分給貧窮人。(路加福音12:33)
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約翰福音6:27)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馬太福音5:28)
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馬太福音5:11)
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他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5:13-16)
為什麼不把我的銀子交給銀行,等我來的時候,連本帶利都可以要回來呢?』就對旁邊站著的人說:『奪過他這一錠來,給那有十錠的。』他們說:『主啊,他已經有十錠了。』主人說:『我告訴你們,凡有的,還要加給他;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路加福音19:23-26)
凡求你的,就給他。有人奪你的東西去,不用再要回來。(路加福音6:30)
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馬太福音5:39)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馬太福音5:40)
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馬太福音5:41)
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馬太福音5:42)
看見路旁有一棵無花果樹,就走到跟前,在樹上找不著什麼,不過有葉子,就對樹說:「從今以後,你永不結果子。」那無花果樹就立刻枯乾了。(馬太福音21:18-19,和馬可福音11:13-14).
耶穌當安息日從麥地經過。他門徒行路的時候,掐了麥穗。(馬可福音2:23),
(雖然「麥穗」未被美洲印第安人輸出這個世界)並且他鼓勵他的門徒在沒有允許下乘一匹馬(馬太福音21)。
這個「謙虛」的耶穌說他「大過聖殿」(馬太福音12:6),「大過約拿」 (馬太福音12:41),和「大過所羅門」(馬太福音12:42) 。
他看上去遭受獨裁者的「偏執狂」,當他說,「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馬太福音12:30) 。
這是明智嗎?你會用這些教導來教您的孩子嗎?
雖然其它經文可能被援引刻畫耶穌是另外的光,他們不抹去他的討厭個性的一邊。矛盾的經文,然而,證明,新約是矛盾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