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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門徒殉教的證明,基督教是真實的!」基督徒經常指出追隨耶穌的殉道者,那些殉道者實際上假設看見了空的墳墓和基督升天,作為證據,證明那些事件實際上發生了。
「為什麼他們知道是謊言而為某些東西而死?」
這個論據根據幾個前提,它們全部沒有可能證明是真實的:
讓我們分析這些前提:
十二位門徒實際上遭受了殉道。
實際上,十二使徒死亡的時間、地點,和方式是未知的。教會後來傳播這個傳說只不過是虔誠故事鼓勵忠實的信徒,證據包含只有傳統由教會保存和公布,為它自己宣傳的目的。司提反殉教被詳述在使徒行傳第七章,但是,同樣,有虔誠小說的所有特徵(為什麼司提反會被允許長篇的講道在被石頭扔之前?)。授予,司提反被判死刑,對謢教者的論據沒有作用,因為沒有理由相信司提反目擊被釘十字架、復活,或復活之後的顯現。他只不過相信,並且我們無法知道他相信的原因。
彼得的死亡在羅馬或許是可靠的傳統,但他是唯一的門徒在福音書被記述,復活的見證人,他比任何東西,只是一個已故的傳統。在兩封彼得書信(許多學者懷疑),沒有作者的提及看見復活以後,耶穌升天的實體顯現。
他們傳講基督教而被判了死刑。
這斷言 ─ 殉教論據的基礎 ─ 不能夠被證實,和沒有理由接受宗教作為他們被判死刑的解釋。從我們所知「宗教迫害」在第一個和第二個世紀,這是不太可能的,基督徒(或猶太人)因他們的信仰被迫害基於他們政治上的行為、主要地拒絕尊敬皇帝,和大概他們傾向指使公眾叛亂反對人民當局。耶穌,例如,大概未被判死刑基於他的教條,但因為他威脅建立不是服從羅馬的猶太王國。他的罪行是政治上的,不是宗教的。並且這是很可能,像起訴其它的基督徒傳教者。
他們撤回了(否認基督教)並且保住他們的生命,但是他們沒有。
這個斷言也是缺乏任何一個證據,以及是胡話。任何人被拘捕和被起訴因民事忤逆、謀反、引起暴亂,或其它這樣罪行反對公眾和平,只不過避免處罰而說,他們不再相信耶穌。
他們的基督教信仰根據他們自己的經驗,他們看見耶穌升天活著在他被釘十字架上以後,因這是堅實無可辯駁的證據。
再者,沒有方式肯定,如此是。顯現的報告是遲和矛盾的,並且 ─ 只由保羅判斷耶穌顯現,包括對他顯現為光和聲音 ─ 門徒的信仰也許只根據幻覺或想像。
受難者的死亡證明,證明他的死是真實的。
這是最謬誤的前提,仍然這是整體論據的基礎。每個運動 ─ 不論宗教或政治 ─ 有它的殉道者,基督徒仍然認為唯一基督徒殉道者的死亡是證據證明殉道者的死是真實的。數以萬計的基督徒異端者被燒,他們所相信的異端信仰作成殉道者。為什麼基督徒拒絕接受那些殉道者以門徒在相等的同水平殉道?不這樣做是無視這個問題。
這明顯的推理:
如果X的信仰是真實的,X將會願意給它的生命。
這個謬論的專有名詞對於「肯定結果,」並且這是一個共同的邏輯錯誤,由基督徒謢教者頻繁地做。只不過替代品「X」給他的生命起了起因,去看多麼荒謬推理。(嘗試斯密約瑟、大衛Koresh、吉姆・瓊斯、Savonarola、Giordano Bruno、邁克爾・Servetus、約翰・D. 李、希特拉、朱利安叛教者... 有數以萬計在數以萬計。) Comments? (Pl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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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ckham@teleport.com TO RICHARD PACKHAM'S HOME PAGE 「為了印證本書和摩門經的見證,我們宣佈斯密約瑟先知,和斯密海倫祝福教長的殉教。在一八四四年六月二十七日,約在下午五時,在卡太基監獄內,他們被一群約有一百五十到二百人的武裝暴徒--塗作黑色--槍殺。海侖首先被槍殺,鎮定的倒下,喊著:我是個死人!約瑟從窗子跳下,並在想跳下當中被槍殺而死,喊著:哦,主,我的神!在他們死後他們二人都曾被殘酷地射擊,二人都中了四彈。」 教義及聖約135:1,寫於1844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