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法案將教七年級學生如何墮胎

州份  |  本約翰遜   | 2023414 | 下午1:44 |  加州薩克拉門托

https://www.lifenews.com/2023/04/14/california-bill-would-teach-7th-graders-how-to-have-an-abortion/

 

公立學校將向年僅12歲的兒童教授有關墮胎的知識,作為中學和高中性教育課程的一部分,給他們一份墮胎業務的清單,並灌輸一種「在圍繞墮胎的對話中包容和支持」的態度,如果一項新法案出台的話通過加州立法機關。該立法是民主黨立法者提出的17項與墮胎相關的新法案之一,旨在加強該州作為「墮胎庇護所」的自我認同。

其他法案將允許墮胎者在其他州違反法律而不受懲罰,建立一個由納稅人資助的「宣傳運動」,批評者認為這將惡意破壞親生的懷孕資源中心,並擴大公共資助的未成年人按需墮胎,而無需父母同意。

來自女議員巴菲威克斯(D-14)AB 598 要求初中和高中性教育計劃指導孩子「懷孕預防和護理,包括但不限於有關避孕方法和墮胎的指導。」教師必須向學生提供「關於在懷孕的不同階段進行墮胎的信息,包括信息資源、方法和醫療風險」。該法案進一步規定,「所有學生都應獲得詳細說明當地資源的實體或數碼資源」以進行墮胎——例如將未成年人鏈接到當地墮胎設施的網頁。該法案還要求教師灌輸「在圍繞墮胎或避孕的對話中包容和支持」的「積極」態度。

立法鼓勵教師讓孩子「支持」按需墮胎。「指導還應討論生殖保健的可及性和社區對生殖保健的態度,重點是積極的社區原則,例如包容性和支持圍繞墮胎或避孕的對話,」該法案說。

支持墮胎的評論員稱該法案是國家支持的墮胎倡導的下一個合乎邏輯的步驟。「加州的強制性性教育計劃一直是墮胎行業的福音。鼓勵兒童進行性活動將不可避免地導致意外懷孕,因此立法機構中的民主黨人希望每個中學生和高中生都知道在哪裡可以在不讓父母參與的情況下進行墮胎也就不足為奇了,」導演瑪麗·羅斯·肖特(Mary Rose Short)加州生命權組織,告訴華盛頓看台。「如果學生上了大學,墮胎就更容易了,因為加州法律規定州立大學在校園內提供墮胎服務,作為學生生活的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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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沒有致力於改善加州失敗學校的教育,而是專注於將學生變成墮胎行業的終身客戶,」肖特告訴TWS

該法案是加州未來墮胎委員會與加州立法婦女核心小組共同起草的近二十項促進墮胎法案之一。最新的立法閃電戰是在州長加文·紐瑟姆(民主黨)簽署15項旨在將加利福尼亞州變成國家「墮胎庇護所」的與墮胎相關的法案後幾個月進行的。

額外的措施將保護加州墮胎者免受在反墮胎州違法的後果。

「現在是黑暗時期,」婦女黨團主席、州參議員南希·斯金納(D-Berkeley)說。她希望她的立法遠景能夠確保「加利福尼亞仍將是希望之光,墮胎的避風港。」

AB 36提案主張監禁那些逮捕墮胎醫生或實施跨性別手術、違反其他州的生命或兒童保護法的保釋擔保人。允許法官將私人偵探關押在縣監獄,並處以5000美元罰款,監禁期不超過一年。同時,禁止法官就違反其他州生命/性別保護法的案件發出逮捕令,或傳召證人作證。

「加州真的在這裡玩火,」加州家庭委員會的喬納森凱勒說。「當談到墮胎問題時,他們非常渴望將他們的意識形態輸出到美國其他地區[以至於]他們試圖建立一個法律虛構的說法,說其他州的法律不適用於該州的人們加利福尼亞州。」

斯金納的法案還使州外的墮胎者有資格獲得福利。如果州政府僱員根據反墮胎法確定「某人正在逃避起訴」,則申請人有資格獲得由CalWorks管理的食品券和福利。

另一項擴大墮胎提案的法案——AB  352,由Rebecca Beth Bauer-Kahan(D-16)提出——將阻止加利福尼亞州的任何醫療保健提供者或機構遵守另一個州的合法傳票,調查是否違反該法案州的反墮胎法已經出台。它還試圖防止任何有關墮胎或「性別肯定護理」的信息「自動被披露、傳輸或轉移到另一州的個人和實體,與他們共享或訪問。」

第三項立法,由Pilar SchiavoD-40)提出的AB 710,將要求國家發起一項由納稅人資助的「墮胎服務意識運動」。該立法最初明確指出,它將針對懷孕資源中心——加州的反墮胎倡導者表示,這可能會導致該州損害他們的慈善服務。在去年5月多布斯的決定之後,全國支持墮胎的積極分子經常將目標對準反對墮胎的婦女中心,參議員伊麗莎白沃倫 (馬薩諸塞州民主黨人)稱這些中心為「假診所」,並對其進行了數十次人身攻擊。

根據這項法案,該州可以開始「攻擊加州社會安全網的最佳特徵之一,即由有信仰的人領導的非營利組織,這些組織正在尋求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免費資源和支持,」凱勒告訴交易平台。

議員科蒂·皮特里-諾里斯(D-Irvine)AB 571 將強制醫療事故保險公司承保墮胎者和進行變性手術和跨性激素注射的人;它還可以防止保險公司向這些設施收取任何額外的附加費。

國會議員溫蒂·卡里略(洛杉磯民主黨人)提出的AB 1432提案要求健康保險公司為加州人的墮胎和變性手術提供服務,即使這些這些手術在公司所在州是非法的。

AB793號法案將干擾警方的調查,阻止偵探瞭解婦女是否搜索過與墮胎有關的詞彙,如墮胎藥。在聖路易斯,檢察官判定一名25歲的婦女犯有雙重殺嬰罪,部分原因是她在谷歌上搜索了「廉價墮胎藥」、「免費墮胎診所」和「如果你用力打自己的肚子會導致流產嗎?」

AB 576有州醫療補助計劃Medi-Cal,涵蓋受精後10週(70天)內的化學流產(LMP)

伯爾納·霍瓦推出的AB 1481將使任何未成年人和26歲以下的成年人在未經父母同意的情況下自動有資格獲得Medi-Cal墮胎資助。

鮑爾·提出的AB254法案將禁止醫療保健機構共享任何墮胎婦女的信息。

溫迪·卡里洛(D-52)提出的AB 1194法案要求企業刪除女性消費者記錄中顯示她曾墮胎的任何數據。

由布蘭卡帕切科(D-64)介紹的AB 1707 說,墮胎者不能因違反其他州的反墮胎法而受到州醫療委員會的紀律處分、拒絕執照或拒絕員工特權。

Skinner引入的SB 345將墮胎和變性程序定義為「受法律保護的醫療保健活動」。它還禁止州衛生委員會對實施這些行為的人採取某些紀律處分,並表示支持墮胎的州不能指控非法協助墮胎的墮胎者。

阿特金斯提出的SB 385加州參議院臨時主席托尼-阿特金斯(D-39)強迫醫生助理監督/協助吸血墮胎,作為他們培訓要求的一部分。該法案禁止任何「完全線上或基於模擬的培訓計畫,不包括涉及直接病人護理的強制性臨床時間」,例如吸血流產。

阿特金斯推出的SB 487庇護墮胎者免受其他州反墮胎法授權的民事訴訟。

鮑爾·卡韓和塔莎·伯爾納·霍瓦斯(D-76)提出的AB 1481將「婦女」一詞替換為「孕婦」。它還使26歲以下的女性更容易根據醫療補助計劃、Medi-Cal以及其他與懷孕相關的服務獲得國家資助的墮胎。

斯蒂芬妮·阮(D-4)推出的AB 1646允許醫學院畢業生在加利福尼亞州工作90天,他說此舉旨在「跟上」該州對按需墮胎的激增需求。

科蒂·皮特里-諾里斯(D-73)提出的AB 90要求納稅人為處於或低於聯邦貧困線200%的人支付宮內節育器和其他植入式裝置的費用。由計劃生育辦公室管理的新項目推廣「長效避孕藥」,這種藥通常起到墮胎藥的作用。

鮑爾-說,這些法案旨在涵蓋「每一位單身女性和孕婦」。

「如果加州這樣做,我們最大的輸出將是被謀殺的兒童,」舊金山支持生命執行董事克里斯汀特納說。

LifeNews 注:Ben Johnson是《華盛頓看台》的資深記者和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