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希望允許醫生對兒童實施安樂死

國際的   |  亞歷克斯·沙登伯格   | 202388 | 上午10:41 |   華盛頓特區

https://www.lifenews.com/2023/08/08/canada-wants-to-allow-doctors-to-euthanize-children-2/

 

2023 215日,臨終醫療協助特別聯合委員會(AMAD向眾議院提交了一份報告,呼籲在加拿大進一步擴大安樂死(MAiD)的範圍,報告建議,除其他事項外,安樂死的範圍應擴大到包括兒童「成熟的未成年人」。

報告中的建議19指出

加拿大政府制定一項要求,在MAID評估過程中酌情諮詢成年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監護人,但必須徵詢被認為具有必要決策能力的未成年人的意願能力最終優先。這意味著在被認為有決策能力的兒童安樂死死亡時,可以諮詢父母或監護人。

荷蘭政府還計劃將安樂死擴大到兒童。《荷蘭時報》414日報導稱,荷蘭政府已同意將安樂死擴大到12歲以下的兒童。文章稱:

衛生部長恩斯特·庫伊珀斯(Ernst Kuipers)在周五的新聞稿中宣佈,他預計該法規將在年內實施。庫伊珀斯說,新的指導方針可能每年只適用於大約五到十名兒童,對他們來說「終止生命是結束孩子絕望和難以忍受的痛苦的唯一可行選擇」。這意味著荷蘭政府計劃延長《格羅寧根議定書》,適用於新生兒和1歲至12歲的兒童,而不是修改安樂死立法以將12歲以下的兒童包括在內。延長《格羅寧根議定書》令人擔憂的是,它允許對正在經歷當前或未來可能遭受痛苦的新生兒實施安樂死。通過對12歲以下兒童使用與新生兒相同的定義,患有可治療疾病的兒童可能會被安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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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希望》於714日報導稱,澳大利亞首都地區(ACT)計劃通過立法使安樂死合法化,並且不會將殺戮限制在同意的成年人身上。希望714日報導

令人遺憾的是,Cheyne女士最近宣佈了政府的計畫,允許14歲的青少年自願接受安樂死,取消612個月的「任意」預期死亡時間,並承諾探索癡呆症患者的安樂死。

當加拿大最高法院於2015年推翻加拿大對安樂死的禁令(卡特判決)時,最高法院表示安樂死將僅限於有能力自由同意的有能力的成年人。一旦安樂死擴大到兒童,同意的性質就會改變。兒童不是成年人,他們的同意的性質值得懷疑,但死亡是永久性的。

但儘管情況很糟糕,但問題還更進一步。魁北克醫師學院的 路易斯·羅伊博士於202297日向MAiD特別聯合委員會發表演講,敦促加拿大聯邦政府通過一項允許嬰兒安樂死的協議。

羅伊博士建議,只有在極少數情況下才允許對新生兒實施安樂死,例如不太可能存活的新生兒。

關於嬰兒安樂死的爭論源於哲學教授彼得·辛格(Peter Singer),他提倡對殘疾新生兒實施安樂死和殺嬰。在Vox的《未來完成式》系列節目最近的一次採訪中,迪倫·馬修斯(Dylan Matthews)採訪了辛格,他表示:

但假設有一個人缺乏讓正常人思考自己未來的認知能力。那可能是一個嬰兒。我們沒有人生來就有這些能力。或者可能是患有無法治療的嚴重智力障礙的人。就此而言,這個人可能真的沒有太多的未來可期,因為他們身患絕症,他們預計會在幾週或幾個月內死亡,而他們的生活質量已經下降到了他們無法生存的水平。認為不值得繼續下去。

辛格正在為殺害嬰兒和缺乏無法確定的認知能力水平的殘疾人辯護。

加拿大、澳大利亞、荷蘭正在就兒童安樂死展開辯論,比利時已經允許實施安樂死。

對殘疾嬰兒實施安樂死(殺嬰)是由魁北克醫師學會倡導的,並且已經根據《格羅寧根議定書》在荷蘭和比利時獲得批准,儘管嬰兒沒有能力請求或同意對其實施死亡。

關於通過安樂死殺死殘疾人的討論是優生學的。優生安樂死允許殺害社會認為「不值得生存」的人。賦予一群人(醫療專業人員)殺死另一群人的權利是一個危險的想法。

人類平等要求每個人都有平等的生存權,任何人都沒有權力殺害另一個人。

我相信人類平等。我反對殺人。

LifeNews.com註:Alex Schadenberg安樂死預防聯盟的執行董事,您可以在此處閱讀他的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