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僅僅因為患有自閉症就對他們實施安樂死

國際的  |  亞歷克斯·沙登伯格   | 2023629 | 下午6:12 |   荷蘭阿姆斯特丹

https://www.lifenews.com/2023/06/29/netherlands-euthanizes-people-just-because-they-have-autism/

 

美聯社628日發表文章鏈接),講述荷蘭自閉症等殘疾人因聲稱無法過正常生活而被安樂死的令人擔憂的趨勢:

研究人員發現,近年來,一些患有自閉症和智力障礙的人在荷蘭被合法安樂死,因為他們說自己無法過上正常的生活。

這些案例包括530歲以下的人,他們將自閉症視為安樂死的唯一原因或主要影響因素,開創了一個令人不安的先例,一些專家表示,這超出了法律最初意圖的限制。

2002年,荷蘭成為第一個允許醫生根據患者的要求殺死患者的國家,前提是患者符合嚴格的要求,包括患有無法治癒的疾病,導致「難以忍受」的身體或精神痛苦。

英國金斯頓大學姑息治療專家Irene Tuffrey-Wijne的一項研究發現了這些發現。通過審查荷蘭政府安樂死審查委員會公開發佈的2012年至2021900份案件檔案,他們注意到其中39份案件檔案涉及自閉症和/或智力障礙人士,其中一半以上年齡在50歲以下。

正如Irene Tuffrey-Wijne指出的那樣,這傳達了一個令人不安的信息:死亡是孤獨感和社會疏離感的解決方案:

許多患者將精神問題、身體疾病、疾病或與衰老相關的困難等不同組合作為尋求安樂死的原因。三十人認為孤獨是他們難以忍受的痛苦的原因之一。八人表示,他們遭受痛苦的唯一原因是與智力障礙或自閉症有關的因素——社會孤立、缺乏應對策略或無法調整思維。

LifeNewsTruthSocial上。請在這裡關注我們。

「毫無疑問,在我看來,這些人正在受苦,」塔弗里-維尼說。「但是社會真的願意傳達這樣的信息嗎?沒有其他方法可以幫助他們,最好死掉嗎?」

這篇文章闡述了研究人員正在研究的一些被批准安樂死的自閉症患者的案例:

研究人員引用的八名患者中有一名20多歲的自閉症男性。他的記錄稱,「患者從小就感到不快樂」,經常受到欺凌,並且「渴望社交,但無法與他人聯繫」。這名不願透露姓名的男子在認為「多年來以這種方式生活是令人厭惡的」後選擇了安樂死。

記錄中還包括一名30多歲的自閉症女性,她也患有邊緣型人格障礙。她在一個受支持的生活中心獲得了一個位置,但她的醫生表示她無法維持人際關係,並認為與其他人接觸「太困難」。

研究人員寫道,在三分之一的病例中,荷蘭醫生得出的結論是自閉症和智力障礙無法治療,並且「沒有改善的前景」。

這項研究遭到了專家的譴責,荷蘭安樂死制度的這一方面:

劍橋大學自閉症研究中心主任西蒙·拜倫-科恩表示,自閉症患者在沒有得到進一步支持的情況下被安樂死,這是「令人憎惡的」。

他指出,許多自閉症患者都患有抑鬱症,這可能會損害他們合法要求死亡的能力。他還表示,自閉症患者求死可能無法理解情況的複雜性。

荷蘭精神病學家布拉姆·西祖博士對患有自閉症的年輕人將安樂死視為可行的解決方案感到不安。

「他們中的一些人幾乎對死亡的前景感到興奮,」西祖說。「他們認為這將是他們問題和家庭問題的結束。」

荷蘭皇家醫學協會的一名代表表示,由醫生決定某人是否符合安樂死的標準。該組織表示,許多涉及自閉症患者的病例「非常複雜」,「年齡本身並不是決定一個人是否遭受難以忍受的痛苦的決定性因素」。

比利時根特大學倫理學家兼公共衛生教授卡斯帕·勞斯表示,過去二十年裡,荷蘭和比利時尋求安樂死的人類型發生了變化。他說,當安樂死合法化時,爭論的焦點是癌症患者,而不是自閉症患者。

文章中引用的另一位專家想知道加拿大是否也會發生這種情況:

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加拿大包容與公民研究所所長蒂姆·斯坦頓(Tim Stainton)想知道加拿大是否也發生了同樣的事情,加拿大可以說擁有世界上最寬鬆的安樂死法律,並且沒有保留加拿大的記錄,但荷蘭確實有保留。

「幫助自閉症和智力障礙患者死亡本質上是優生學,」斯坦頓說。

「死亡權」運動的大部分基本理念是,死亡比痛苦更可取。Irene Tuffrey-Wijne所做的研究表明了這一理念的導向。這些人需要有人傾訴,需要有人共度時光,需要社會的認可。他們需要愛和接受,卻被給予了死亡。

蒂姆·斯坦頓正確地指出,由於荷蘭保留了有爭議的安樂死案例的記錄,而加拿大沒有,我們無法知道像自閉症這樣有精神障礙的人是否有類似的風險被加拿大的安樂死制度所殺害。即使我們真的保留了這樣的記錄,首先也要由醫生來做這些記錄。加拿大和荷蘭一樣,需要擺脫醫生自我報告安樂死案件細節的制度,這樣我們才能在制度上有更多的問責制。

LifeNews.com註:Alex Schadenberg安樂死預防聯盟的執行董事,您可以在此處閱讀他的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