犧牲兒童:牛津疫苗集團招募兒童參加冠狀病毒疫苗試驗

2021223 / By Nolan Barton

https://vaccines.news/2021-02-23-children-recruited-for-coronavirus-vaccine-trial.html

兒童不再免除冠狀病毒疫苗試驗。

牛津疫苗小組正在尋找617歲的兒童參加冠狀病毒疫苗研究。這標誌著首次對年齡小於12歲的任何人進行冠狀病毒疫苗的檢測。

我們有一項新的新型冠狀病毒研究正在招募中。該小組在213日發布推文說:「如果您的孩子年齡在6-17歲之間,並且身體健康,他們就有資格參加。」

該研究旨在評估牛津/阿斯利康冠狀病毒疫苗(也稱為ChAdOx1 nCoV-19)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它將招募300名參與者-多達240例將被注射實驗性冠狀病毒疫苗,而其餘的作為對照組將獲得許可的乙型腦膜炎疫苗(MenBBexsero)。

由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NIHR)和阿斯利康(AstraZeneca)資助的第二階段試驗將證明孩子們對注射疫苗是否具有良好的免疫反應。疫苗的先前試驗表明疫苗是安全的。

輝瑞公司、莫德納公司和強生公司有望在春季開始針對年輕人群的試驗。

英國心理健康倫理學家和學者Niall McCrae譴責鼓勵父母參加冠狀病毒疫苗試驗的行為。

兒童不應成為大製藥公司和大復位公司的利益的實驗老鼠。我甚至會說這等同於虐待兒童,」麥克萊說。(相關資料:由於疫苗受傷兒童被老師鎖在「尖叫室」中,現在醫學上虐待兒童在整個美國已為社會所接受。)

1947年的《紐倫堡密碼》中可以找到與人類實驗相關的既定科學和道德標準。這是由於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對納粹醫生的審判和定罪而產生的,他們未經受試者同意就對戰俘進行了致命的實驗。該準則認識到,必須權衡風險與預期收益,並且必須避免不必要的痛苦。

該準則的第一項原則為建立自願同意提供了嚴格的條件。它指出,該主題「應具有法律上的同意能力」,以及「對所涉及主題的要素有足夠的了解和理解。」意思是,父母或監護人將在冠狀病毒疫苗試驗中對孩子負責。

麥克雷還指出了該守則的第六條原則,該原則指出:「承擔的風險程度決不應超過由試驗所要解決的問題的人道主義重要性所決定的(的)程度。

考慮到學齡兒童接受冠狀病毒感染的存活率為99.997,麥克雷指出,使他們遭受實驗性疫苗的任何危險都是「不合理的」。

關於兒童冠狀病毒試驗的意見不一

人們對兒童冠狀病毒疫苗試驗提出了不同意見。

這是一個很難回答的問題。我不知道。當被問及是否會讓自己11歲的孩子參加冠狀病毒疫苗試驗時,」加州聖馬特奧的安娜·巴特科維奇(Ana Batkovic)說。

但是巴特科維奇說,一旦試驗完成並且證明疫苗是安全的,她將「絕對」給孩子接種疫苗。

特科維奇的兒子丹恩(Jaya Dann)對疫苗有不同的看法。丹恩說:「那太好了,因為我們會得到疫苗,但是話又說回來,我討厭注射疫苗。」

丹恩最好的朋友多米尼克·達里斯(Dominik Darius)希望這種疫苗能使他們離教室更近一步。

「我喜歡運動,所以回去很有趣,」達里烏斯說。

另一方面,來自加利福尼亞州布倫特伍德市的瑪麗亞·吉爾(Maria Gil)完全不相信任何冠狀病毒疫苗都是安全的。她說:「對我來說,我相信他們過早提出了這種疫苗的方法。」

斯坦福小兒重症監護醫生艾倫·施羅德(Alan Schroeder)博士說:「我們必須承認每個人的擔憂,而不能消除它們。」他說,要說服家庭給孩子冠狀病毒,說服幼兒進行多次試驗的安全性數據至關重要疫苗。

當人們意識到自己的孩子因感染而患上重病的可能性確實很低的事實時,這是一件很難的事情。對於75歲的人來說,這是一件容易的事。對於25歲或30歲的孩子來說,這很難賣掉,對於一個較小的孩子來說甚至更難。」

施羅德博士認為,對兒童進行免疫不應成為親自學習的先決條件。他說:「一旦老師接受了免疫接種,我認為我們不需要等待孩子接受免疫接種就可以讓他們回到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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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包括:

LifeSiteNews.com 1

LifeSiteNews.com 2

CIRP.org

ABC7News.com

Med.Stanford.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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