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多個州正推動立法,允許醫生使用伊維菌素等藥物治療新冠

翻譯/撰稿:zzball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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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Business Today

據《真正美國之聲》(Real America’s Voice212日報導,為了反擊阻止人們以仿單標示外(Off-label)的方法治療新冠或者威脅要調查開具新冠治療藥物的醫生的醫療許可委員會(medical licensure board)、醫院和藥劑師,美國多個州正在考慮制定不同程度的立法,授權醫生配發羥氯喹、伊維菌素等藥物治療新冠。

立法者的此項行動是反對聯邦政府一再污蔑廉價的潛在新冠療法。美國食品及藥品監管局(FDA)誤導人們說伊維菌素是一種只針對馬的治療藥物,儘管這種抗寄生蟲藥物已被世界各地的人們廣泛使用,但這種誤解仍然存在並流行。耶魯大學公共衛生教授哈威·裡奇(Harvey Risch)譴責聯邦政府利用「偽造的劣質研究」,將羥氯喹和伊維菌素描繪成是無效和危險的藥物。

奧克拉荷馬州總檢察長約翰·奧康納 (John O’Connor) 28宣佈,他的辦公室不會起訴開具獲美國食品及藥品監管局(FDA)批准的仿單標示外(Off-label)新冠治療藥物的醫生。他說:「州醫療許可委員會沒有法律依據對行使合理判斷和安全開具伊維菌素或羥氯喹治療新冠的持證醫生進行處罰。我們的醫護人員應該擁有一切可用的工具來對抗新冠。為了公共安全,必須這樣做。」

210日,南達科他州(North Dakota)眾議院的衛生和公共服務委員會(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 Committee)以微弱優勢通過了HB 1267法案,允許「從業人員根據公認的醫療標準,在有或沒有處方的情況下向人們發放伊維菌素。」該法案的主要發起人菲爾·詹森 (Phil Jensen)說醫生將不再冒著「失去執照或影響生計」的風險(開具藥物)。

堪薩斯州(Kansas)參議院公共衛生和福利委員會(Public Health and Welfare 124日提出了SB 381法案,「處方醫師可以開具、藥劑師應該配發獲FDA批准的藥物,包括但不限於硫酸羥氯喹和伊維菌素等新冠治療藥物,即使病人沒有接觸過新冠或對其檢測呈陽性。處方醫生和藥劑師在根據該法案行事時,他們的行為和保健決定應免於承擔損害賠償、行政罰款或處罰,因為他們的行為不應視為非專業行為。與新冠治療有關的建議、處方、使用或意見,即使不是由許可委員會、衛生部或FDA推薦或監管的,也不會被視為非專業行為。」該法案由堪薩斯州參議員馬克·斯特芬 (Mark Steffen)提出。他是一名麻醉師,在過去一年半裡因開具伊維菌素而受到調查。他說:「堪薩斯州治療行為委員會正在利用調查來壓制我、讓我閉嘴。」

賓夕法尼亞州眾議院衛生委員會(Health Committee27日批准了在去年夏天提出的一項修正案(HB 1741),該法案說,「藥劑師可以向醫生配發FDA批准的治療藥物,用於病人的預防、或者居家、門診和住院患者的新冠治療。許可委員會不能將這種行為視為非法的、不道德的、未經授權的或不專業的行為。」

新聞來源:States push to ease access to ivermectin, other COVID treatments that establishment block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