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通行證本身 不能成為對未接種者的懲罰

韓國首爾天池農場
翻譯:勢在必行
校對:魚子醬
上傳:瘋狂的韭菜

7日,首爾憲法法庭,申請臨時停止防疫通行證效力的楊大林和蔡明成律師。 梁大林高3油管博主/防疫通行證,臨時效力停止申請者]最近法院對適用於教育設施的防疫通行證也作出了停止效力的決定。但是,政府卻就此次事件,不但沒有向國民道歉,並撤回防疫通行證,反而立即提出抗訴,一直堅持,防疫通行證的立場。現在此時此刻,也因為防疫通行證很多國民的日常生活,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另外,事實上疫苗接種是被強制的。因此出現死亡等,重症和異常反應事例正在發生無法挽回的重大損失為了預防這種情況,需要緊急停止效力今日向憲法法院遞交防疫通行證的申請了,停止效力的臨時處理現在,政府在包括我們在內的,很多市民團體這樣的地方對防疫通行證,會提出訴訟現在說的話是,接種者和未接種者之間「新型冠狀病毒傳播上,存在差異」據我所知,他們現在,正在提出這樣的主張。但是現在美國疾病預防及控制中心(CDC)或英國牛津大學還有包括英國帝國學院倫敦在內的世界屈指可數的大學和研究機構指出如果感染了這種變異病毒,接種者和未接種者之間存在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危險性並沒有明顯差異。即使像政府所言,接種者和未接種者之間多多少少會有傳播風險的差異,把它正當化的某種程度不會有明顯有意義的差異。因此,政府在此次訴訟過程中需要說明,新型冠狀病毒疫苗接種者,和未接種者在傳播危險中具到底有什麼具體的差異需要解釋,如果,在解釋中政府失敗的話該事件的防疫通行證,被判違憲我認為才是對的,謝謝。

[蔡明成律師/高三Youtuber 梁大林發言人]防疫通行證,是為了防止新冠病毒擴散應該實行必要的,最低限度的措施,這個防疫通行證本身不能成為,對未接種者的懲罰現在看,防疫通行證措施這真的是為了防止新冠病毒擴散,而採取的措施嗎還是單純歧視,未接種者懲罰他們地措施呢?我有相當的疑慮。請留意這一部分,即使政府採取防疫措施,在最大限度減少侵害的範圍內請從容地採取措施我再強調一遍。在此次行政法院的停止執行決定中因為出現了很多突破性疫情首先闡明了「難以視為,未接種者比接種者有明顯的,擴散新冠病毒的危險性」的理由。還有202112月第二週據統計,「接種者感染危險比未接種者少57%

所以接種者和未接種者雖然感染率是原來的2.3倍但是這種差異很難看作是,明顯到甚至可以侵害,未接種者的基本權利。同時,未接種者的感染比率為0.15%。接種者的感染比率為0.07%結果,現在感染比率本身就相當低。而且疫苗未接種者的自我決定權,要得到尊重。最後青少年即使感染了新冠病毒前往重症患者的概率和死亡率明顯較小。所以在行政法院裡做出了停止執行的決定。據我所知,今天這個時間大概超過1500條死亡案例政府對此,到現在還沒有正式公開採取了,相應的補償措施或救濟措施。

對副作用沒有採取有效的救濟措施強制疫苗是國家的一種暴力。在強制要求接種疫苗之前首先強烈敦促,對疫苗副作用死亡者的救濟措施 。然後,既然行政法院已經做出了停止執行的決定,預計本案也會做出肯定的判決。同樣,行政法院和憲法裁判所的邏輯不可能不同。憲法裁判所也有相同的情況我認為會有類似的決定。 Q. 兩位沒接種疫苗嗎?是的。沒有打是的,我也沒打過,以後也不會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