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需要疫苗「權利法案」,還是《憲法》已經保護健康自由?

202132 / By Ethan Huff

https://vaccines.news/2021-03-02-vaccine-bill-rights-constitution-protect-health-freedom.html

美國的前線醫生(AFLDS)為州立法者創建了一種新工具,以製定《疫苗權利法案》(VBOR)立法,以防禦強制性疫苗接種。

引用LifeSiteNews的帕特里克·德萊尼(Patrick Delaney)的話,面對「具有侵入性、危險和不必要的提議」,許多美國人擔心美國可能會像以色列那樣要求將武漢冠狀病毒(Covid-19)疫苗接種作為一種健康「護照」手段來買賣。美國的前線醫生正在前線進行工作,以阻止這種情況的發生。

據美國的前線醫生稱,疫苗權利法案的組成是「使州立法機關可以重申其對個人良知,集會和遷徙權利的承諾。」

文件範本中的一份決議草案寫道:「你們現在擁有了為自由而戰的工具。」「這是你的使命。」

您,您的家人和您的朋友都可以自由存取疫苗權利法案文件,美國的前線醫生敦促人們將該文件連同其請願書一起發送給州代表,並敦促他們「立即通過決議」。

生活網站(LifeSite)行動中心在其選民語音平臺上創建了一個全國性的「警報」,通過一步式的聯繫方式簡化了流程。

德萊尼寫道:「該系統將自動匹配公民與其代表的電子郵件和/或推特帳戶,只需點擊一下,就可以直接向他們發送資訊。」「給議員辦公室打電話也是一種選擇。」

疫苗權利法案實現了已經制定的憲法

《美國憲法》第14條修正案明確指示各州不要「在沒有適當法律程序的情況下剝奪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財產;也不否認在其管轄範圍內的任何人都受到法律的平等保護。」強制接種顯然違反了這一點。

就像我們自己的一些評論者一樣,有些人會認為不需要疫苗權利法案,因為我們已經有了正式的《人權法案》。其中一位寫道:

我們已經有了管理疫苗的權利法案。這是《權利法案》,《第九條修正案》賦予我們拒絕「疫苗」的權利……美國人甚至在原則上幾乎都無法思考。取而代之的是,美國人需要一份權利清單。他們可以動動腦筋。」

本文作者對此觀點表示贊同,但是疫苗權利法案立法可以用來重申主要人權法案早已確立的目的。鼓勵讀者採取這種方式與立法者聯繫,提醒他們,他們的工作是保護我們根據《憲法》享有的現有權利,而不是侵犯他們的權利。

「坦率地說,我簡直不敢相信對話是必要的,」我們的另一位評論者寫道。

正如德萊尼解釋的那​​樣,制定疫苗權利法案的目的是實現已經建立的憲法以及廣泛承認1947年《紐倫堡法典》闡明的國際規範的聯邦法律。

您可能已經知道,《紐倫堡守則》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提出的,目的是解決納粹「醫生」對集中營囚犯進行致命醫學實驗的危害人類罪。在抗擊「大流行」的幌子下,同樣的人類實驗模型再次發生。

LifeSite警報解釋說:「沒有人 政府,僱主或任何個人 均不得維持強迫任何人進行疫苗接種的權力,您所在州的《疫苗權利法案》將確保他們不會接種疫苗。」

當我們進入大流行的下一階段時,美國的前線醫生提案是朝著正確方向邁出的合理,負責和令人放心的一步,州立法者應將其規定引入立法或在提案之後效仿他們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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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來源包括:

LifeSiteNews.com

NYTimes.com

Natural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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